当前位置:首页 > 城事 > 正文

社会关系包括哪三种 社会关系由哪部分组成

1、“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指本人家庭成员以外的旁系亲属关系,即除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


  2、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3、主要社会关系还可以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老师、同学等。


  4、一般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时,都会要求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成员”,通常是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兄弟组妹、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等。

  1、家庭主要成员:未婚者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已婚者填写配偶、子女;

  2、主要社会关系:未婚者填写父系的祖、伯、叔、姑,母系的外祖、舅、姨。已婚者填写父母(岳父母、公婆);

  3、外甥与舅舅的关系:舅甥关系。

  人际关系隶属于社会关系

  人际关系是一种心理关系,而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和精神活动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的总称,即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人际关系作为角色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和其他任何一种社会关系一样,不但受生产关系的制约,还要受其他社会关系的影响。因而,应该把人际关系置于社会关系中加以考查。